很喜歡保養我的手和指甲,這習慣從第二份工作開始。

我的第一份工作是科技業,從PM的助理開始做起, 每天週而復始的看著主機板製程,

等著吃便當、等著下班⋯

很快地醒覺,這不是我要的。

後來,有個人生中的貴人,不知道哪裡來的idea,介紹我去一家行銷公司。

面試時候,老闆解釋一大堆公司在做什麼的,我還是聽不太懂, 要做公關、媒體購買、線下線上活動、創意發想、拍片、網路⋯

回家之後,鼓起勇氣向爸媽說我要離開原本的上市公司,去一家行銷公司,

他們簡直暴跳如雷,好好的放棄一份看似前程似錦的工作, 去做一個妳自己都不知道在幹嘛的公司?薪水還少很多⋯⋯?!

面試結束前,老闆和我說:妳有一種特質,是可以讓人願意接近,聽妳說話,也會在妳面前卸下心防,不管妳之後是不是從事這類行業,我都希望妳能朝這方面開展妳的職場生涯。

(這是不是軟性勸說我來工作,不得而知,因為我只想一直保有這美好的泡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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